非学术的不满

圣安东尼奥学院承认,在学术环境之外发生的事件可能会导致学生感觉自己受到学院官员的不公正对待. 这种担忧可能包括不当行为或学生认为不公平的情况, 不公平的, 歧视性的, 或者阻碍学生的教育进步. 这项政策不适用于有关经济援助资格的决定, 学生纪律处分, 或者那些与学术问题有关的. 

只有在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学院官员通过歧视形式不公平地对待学生的情况下,学生才被鼓励使用非学术申诉程序, 虐待和/或骚扰. 在正式提出申诉之前, 学生应该尽合理的努力与当事人解决问题, 或者项目主管, 被投诉的对象. 这应该在被抗议的情况下尽快发生. 

非学术申诉程序

非学术申诉程序

  1. 在非正式决议的10个工作日内, 应将学生非学术投诉表格提交给学生行为和第九条办公室,并签署并注明日期的书面投诉. 投诉将被转发给被投诉的个人或项目的直接主管. 
     
  2. 收到书面申诉后, 主管将审查该文件,并与投诉中提到的任何或所有当事人会面.  主管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如果学生或学院官员对决定不满意并希望上诉, 他/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行为和第九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 另外还有一份原告状和主管决定的复印件, 学生或雇员必须提供一份简短的申诉理由. 收到书面上诉后, 学生行为和第九条办公室将把申诉转交给二级主管,二级主管将审查所有文件并与有关各方会面. 二级主管将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或驳回申诉.

  4. 如果学生或学院官员对二级导师的决定不满意, 他/她有10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学生成功副校长或学生行为主管(指定人员)对其决定进行审查。. 除了提供给二级主管的所有信息的副本, 学生或学院官员必须提供一份简短的声明来证明额外上诉的合理性.

  5. 负责学生成功的副校长的决定是最终的.

非学术投诉政策:  F.4.7(政策)非学术不满

非学术申诉程序: F.4.7.1(程序)非学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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